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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评面丨不妨将“通报”当作一次普法教育

来源:半岛都市报 时间:2023-05-13 19:50:12


(资料图)

□特约评论员 宋守山

生活之中,总有一些难以判断和衡量的事情发生。比如,如何去判断正当防卫和互殴?两者的界限在何处?遇到此类事件的时候,又该如何去应对才算是合法?是不是真的要“打不还手,骂不还口”才能保护自己?如果必须还手的时候,到底该如何还手,又该在什么样的状态下停止还手,以免被判定为“互殴”?这估计是很多人比较困惑的问题。

所以,近期高铁上发生的一幕,备受关注也让大家议论纷纷。因为类似情形很多人可能会遇到,必然设身处地地想知道,应该如何去处理。比如,在火车上或者乘坐其他公共交通工具的时候,遇到“熊孩子”踢前排座椅之类的事情,该不该去制止?如果制止的时候发生了口角,那可咋办?如果一不小心成了“互殴”,岂不是一件很悲催的事情?即使是有关部门就事件发布了相关通报,但相关疑惑依旧存在,评论并未止息。

站在警方的角度,认定“互殴”,自然有其认定标准和规则。但是,通报虽然还原了事件的过程,也引用了进行处罚的相关法律条文,却忽略了社会公众的关注点,那就是如何去判定“互殴”而不是“正当防卫”,具体到这一事件,到底是第几个“回合”的时候被判定为“互殴”?或是开始还手就已经注定是一场“互殴”?这一点,最好在通报里说清楚,大家也好在以后对自己的行为有所判断,有所警醒。毕竟这不是一场普通的“社会纠纷”,而是很多人的“设身处地”。

在当前媒介环境中,每个单位都有自己的政务新媒体,不仅传播的渠道更多、方式更灵活,也更迅速。面对公众的疑虑,不妨有针对性地及时回应舆情,这也是一种进行社会治理的方式。记得多年前,有公安机关发布过一些关于打架斗殴“成本”的漫画,很形象也很具体,就取得了很好的宣传效果。那么,在警方通报这起“高铁掌掴”事件的时候,除了用法律来厘清事件原委外,不妨将这一事件作为一次面向公众的普法,将问题说清楚,让公众更明白,以减少类似事件的发生。如此,善莫大焉。

(作者为青岛科技大学传媒学院副教授、媒介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负责人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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